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六章 综合治理第五十三条有效本市倡导出行优先选择公共交通;倡导有条件的单位推行错时上下班、居家办公等措施;倡导依法采用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公共自行车租赁等方式出行。本市倡导先取得机动车号牌额度再购置车辆,倡导先取得停车位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再购置车辆,合理调控机动车拥有和使用。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