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五章 停车管理第四十六条有效设置禁止停车标志、标线或者禁止长时停车标志、标线,应当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情况,遵循规范、科学、合理的原则。时段性临时停车需求突出的路段,可以设置禁止长时停车标志、标线并增设辅助交通标志,引导机动车在规定时段内有序临时停车。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禁止停车或者禁止长时停车标志、标线的指示。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