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五章 停车管理第四十五条有效区人民政府应当指定专门管理部门设置非机动车道路停放点。在道路上停放非机动车,应当使用非机动车道路停放点,不得在停放点以外区域停放。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