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化撒拉族自治县水利工程设施管护条例第十一条已废止新建、改建、更新改造、除险加固水利工程设施,水行政主管部门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管理单位使用、管理和维护。地方法规 · 循化撒拉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