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化撒拉族自治县水利工程设施管护条例第十条已废止水利工程设施管理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的规定,做好水利工程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工作,确保水利工程设施的安全运行;执行供水计划和防洪调度命令,加强对水利工程设施的巡查,预防和制止破坏活动;建立经营管理责任制,按计划或者约定的标准提供供水服务。地方法规 · 循化撒拉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