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河道防洪岸线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五条有效在防洪工程保护区域内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国家规定交纳防洪工程维护费。维护费存入财政专户,专项用于防洪工程建设、维护和管理。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