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宗教事务条例/第五章 宗教活动第二十五条已修改信仰宗教公民的集体宗教活动,一般应当在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内举行。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3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