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发展中医条例/第四章 科研、开发与交流第十九条已废止鼓励开发和推广有独特疗效的中医诊疗技术,吸收现代科学技术开展常见病、多发病和疑难病的中医药防治。鼓励开发中药单方与复方,研制临床新制剂,开展中药剂型改革。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