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第八条已修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0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