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第五章 行政保护第四十八条已修改卫生部门和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对未成年人的营养指导,提供必要的卫生保健条件,做好疾病预防工作。卫生部门应当做好适龄未成年人预防接种工作,对国家免疫规划项目的预防接种实行免费。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0月1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