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第五章 行政保护第四十九条已修改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等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用于未成年人的食品、药品、玩具、用具和生活游乐设施等生产、销售的监督管理;对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有害于未成年人安全和健康的,应当依法及时查处。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0月1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