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条

有效

市人大常委会对决算草案重点审查下列内容:

(一)预算收入情况;

(二)支出政策实施情况和重点支出、重大投资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及绩效情况;

(三)结转资金的使用情况;

(四)资金结余情况;

(五)预算调整及执行情况;

(六)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情况;

(七)政府性债务的规模、结构、使用、偿还等情况;

(八)预算周转金规模和使用情况;

(九)预备费使用情况;

(十)超收收入安排情况,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规模和使用情况;

(十一)部门预算的执行情况;

(十二)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决议落实情况;

(十三)其他与决算有关的重要情况。

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