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促进民营科技企业发展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七条有效企业采取弄虚作假手段取得民营科技企业资格的,由市科技行政部门注销其民营科技企业资格并会同有关部门追缴其享受的优惠待遇之所得。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