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九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对电磁环境保护区域内的无线电台(站)产生有害干扰的,由无线电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查封或者没收设备,并处两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