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已修改

省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划定电磁环境保护区域。任何设备对电磁环境保护区域内需要特殊保护的无线电台(站)产生有害干扰的,应当立即停止使用。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