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第五章 种子经营第二十五条有效种子经营者被吊销种子经营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的,应当同时通知其分支机构和受委托代销者停止种子经营活动并及时注销或者变更工商营业执照。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