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有效

种子生产者委托农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其他经济组织生产种子的,双方应当依照标准合同样式签订书面合同,并依照规定标准和合同约定制种。

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