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信息化促进条例/第五章 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第四十三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统一的基础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通过电子政务网络系统实现政府各行政管理部门基础信息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市、区人民政府及其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职责分工,开发政府信息资源,建立相应的数据库及应用系统。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