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十五条有效城市集中供用热设施建设和维修所采用的设备、材料、计量器具等,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产品质量标准。有关部门应当进行标准化审查,并加强质量监督检查。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