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城市集中供用热设施建设和维修所采用的设备、材料、计量器具等,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产品质量标准。有关部门应当进行标准化审查,并加强质量监督检查。

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