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十四条有效城市集中供用热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由供热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通过招标、投标等形式确定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