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科学技术协会条例/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工作人员第八条有效省及市、州科协由所属科学技术团体和下一级科协组成;县级科协由所属科学技术团体和基层科协组织组成。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