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加强地质环境保护与监测、地质灾害防治、水土保持、土地复垦和矿山环境保护工作。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