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矿产资源的勘查、开采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勘查、合理开采、综合利用和有效保护的原则。省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组织有关部门编制全省矿产资源的勘查、开采规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