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法律援助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已修改法律援助人员提供法律援助,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