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对在科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或科学技术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奖励。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