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

省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加强对气候变化基础理论、评估模型和气候变化敏感行业、敏感区域的研究。

各级科技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气候资源科研项目、科研成果推广应用的支持,促进气候资源探测和保护领域的自主创新与科技进步。

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