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集会游行示威若干规定第一条有效为了保障公民依法行使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维护社会安定和公共秩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办法》,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