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二十一条已修改城市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开发住宅区项目的配套绿化建设资金,应在工程项目建设投资中统一安排,其比例应占工程项目土建投资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五。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