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林业管理条例/第二章 森林经营管理第十七条已废止州、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对从事林业承包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资金、种苗和技术扶持。地方法规 ·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1年10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