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宁蒗彝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四章 自治县的经济建设第二十九条已修改自治县的自治机关依法保护和开发利用土地资源,严禁乱占耕地和滥用土地。城镇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农民的承包地和自留地未经批准,不得改作非农业生产用地。地方法规 · 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