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宁蒗彝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四章 自治县的经济建设第二十八条已修改自治县的自治机关保护管理和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实行取水许可和有偿使用制度,完善水利设施,保障生产生活用水,提高水资源的综合利用率。重视水土保持工程,防止水土流失。水资源费由水行政部门征收和管理,自治县水资源费的留成比例享受省高于一般地区、市全额返还自治县的照顾,专项用于水资源的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地方法规 · 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