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二条有效当事人对监督检查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