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二章 矿产资源勘查第十七条有效探矿权人通过合法勘查活动取得的矿产资源勘查报告、勘查资料等勘查成果,依照有关规定可以出让、转让。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