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志愿服务条例/第五章 支持与保障第三十条已修改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赠、资助志愿者组织和志愿服务活动。捐赠人和资助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相关优惠。志愿者组织接受的捐赠、资助,应当按照其章程的规定,并根据与捐赠人、资助人约定的合法方式使用。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