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志愿服务条例/第五章 支持与保障第二十九条已修改本省依法设立省志愿者事业发展基金会,为发展全省志愿服务事业提供支持和保障。省志愿者事业发展基金会的资金主要用于:(一)资助志愿服务项目、志愿文化培育、志愿理念宣传、志愿者事业研究、志愿服务推广;(二)资助志愿者培训、志愿者表彰和志愿者权益保障;(三)资助其他与志愿者事业发展相关的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依法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并向社会公开。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