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四章 城乡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第三十二条有效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规范废旧物资收购、车辆修理清洗、临时餐饮经营点和燃放烟花爆竹等场所。经营企业应当保持经营场所环境卫生整洁。地方法规 ·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