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已修改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个体工商户等基本统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办理统计登记,领取《统计登记证》。

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