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土地权属纠纷处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已修改以土地权属纠纷为借口,挑起事端,造成经济损失的策划者,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9月25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