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土地权属纠纷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已修改当事人伪造、毁灭重要证据或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未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理。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9月25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