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五章 自治州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第六十七条已修改自治州自治机关积极开展同其他地方的教育、科学技术、文化艺术、卫生、体育等方面的交流和协作。自治州自治机关依照国家规定,和国外进行教育、科学技术、文化艺术、卫生、体育等方面的交流。地方法规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六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