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五章 自治州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第六十六条已修改自治州自治机关自主地发展体育事业,坚持体育为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积极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和民族传统体育活动,实行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促进各类体育协调发展,繁荣朝鲜族和其他民族体育事业,增强各族人民体质。地方法规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六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