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六章 自治州内的民族关系第六十八条已修改自治州自治机关保障州内各民族都享有平等权利。自治州自治机关团结各民族的干部和人民群众,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共同建设延边。地方法规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六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