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渡运安全管理条例/第四章 安全管理第二十三条已废止地方海事管理机构依法对渡口、渡船进行安全检查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拒绝或者阻挠。地方法规 · 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4年12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