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渡运安全管理条例/第四章 安全管理第十九条已废止载运机动车辆的渡船,应设置防冲滑装置;载运的机动车辆必须制动有效,驾驶员不得离开驾驶岗位,其他人员应当下车乘船。 未经地方海事管理机构认可的船舶检验机构核准载运机动车辆的渡船,不得载运汽车、拖拉机、农用三轮车等机动车辆。地方法规 · 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4年12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