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屏边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五章 自治县的社会事业第三十五条已修改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加强对地方病、常见病、多发病、传染病的研究和防治。加强妇幼和老年保健工作。广泛开展以除害灭病为中心的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改善乡村卫生状况和医疗条件。自治县的自治机关重视民族民间医药的发掘、整理和应用。保护和发展药材资源。地方法规 ·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