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屏边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四章 自治县的经济建设和财政管理第十九条已修改自治县的自治机关根据资源条件和市场需求,大力发展新型工业,重点培植电冶、生物制药、采矿、建筑、建材、农副产品加工等产业。自治县的自治机关为企业生产经营创造公平竞争环境,并提供服务。自治县的自治机关重视开发具有民族特色的传统手工业,并在资金、人才和技术等方面给予扶持。地方法规 ·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