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第十二条已修改排放噪声超过国家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并依法缴纳超标准排污费。征收的超标准排污费必须用于污染的防治,不得挪作他用。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