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已废止

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技防系统设计方案未经核准或者未经验收合格而投入使用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并对建设单位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