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华侨农场及其职工应当依法参加当地的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华侨农场职工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项社会保险实行属地管理。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给予扶助,按照当地社会保险的规定,保障华侨农场职工的社会保险待遇。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