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归侨侨眷权益保护实施办法第五条有效省人民代表大会和归侨、侨眷人数较多的市、县(区)、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应当有适当名额的归侨、侨眷代表。各级归国华侨联合会可以依法推荐归侨、侨眷代表候选人。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